(曹毅 耿刚)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实行以后,我们无需再像以往一样跑多个部门开具财务、纳税、社保等资料,只需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就可以了,真是太方便了。”某供应商在参加了4月13日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组织的武进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一期)项目谈判时如是说到。据悉,武进区于近日印发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全面推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获得了采购各方主体的一致认可。
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逐项提交证明材料,常常会因为时间节点要求、格式内容错误等原因而导致无效投标。为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提高供应商信用意识、责任意识,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根据《方案》要求,在采购文件中设置了标准统一、内容明确的《资格承诺声明函》,替代《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文件,通过一张小小的承诺函解决了一致以来困扰供应商的大问题,实现了将“事中把关”的模式向“事后监管”的形式转变,大大减少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时间和财务成本,降低了因资格审查材料格式制作错误而导致的投标无效概率。
下一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一方面将加快资格承诺在所有采购方式项目中的全覆盖,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另一方面,对于虚假承诺的情况,也将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反馈处理,做到“放松不放纵”,保障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